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23年济宁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5人缴费入口

分享至

  报名入口>>>2023年济宁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济宁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35人)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27日11:00-4月1日16:00

  报名地点:梁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3月3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11:00-4月1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11:00-4月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准考证打印:2023年4月11日9:00-4月15日9: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4月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sxrmyyrs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7306533或15206726638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已取得毕业证的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聘用合同)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取得);

  4.《2023年梁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10.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初审结束后,汇总审核情况,向社会统一公布。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